各处(室)、部门:
为表彰一年来在学风建设,教育教学及育人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,树立学习榜样,激发师生的奋发向上热情,学校决定开展评选、表彰2013—2014学年度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。
一、评选表彰项目
1.优秀个人:优秀班主任、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团员、优秀团干部。
2.先进集体:先进班集体、文明宿舍。
二、评优表彰比例
1.各学院向学工处推荐校级“优秀班主任”,按学院班主任总数10%推荐;
2.先进班集体按(50人以上)班级数的15%推荐;
3.校级“三好学生”比例按学生总数的1.5%、校级“优秀学生干部”按学生总数的1%推荐;
4.校级“优秀团员”比例按团员总数的2%,校级“优秀团干部”按团员总数的1%推荐。
三、评优资格
1.实行安全“一票否决”;2.交清学费、团费;3.无违纪处罚、处分记录。
四、评优表彰条件
1.先进班集体:有健全的班级管理规章制度,班风好、学风好,学生到课率、自习率、巩固率、住校率在本学院名列前茅。
2.三好学生:思想进步,品德良好,成绩优良。思想品德考核在80分以上,各科学习成绩平均75分以上,出勤率高,缺课不超10课时。热爱班集体,积极参加集体活动,身体和心理素质好。
3.优秀学生干部:学习成绩优秀,有组织协调能力,工作责任心强,热心为学生服务,模范带头作用好,在学生中威信高,较好地完成组织上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。
4.优秀团员、优秀团干部:政治立场坚定,思想积极进步,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;品德优良,举止文明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热爱集体,能在日常生活中发挥模范作用;积极参加团组织生活,及时缴纳团费,按时进行团员证注册,认真履行团员权利和义务,自觉执行团的各项决议,按时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,支部团员民主教育评议等级为优;学习目标明确,态度端正,成绩优良,无不及格现象。
五、评优表彰程序及方法
此次评选表彰在校党委的指导下,严格按照评选资格条件和原则进行,采取自下而上,先民主后集中,经班级推荐、学院评定公示,学工处审核后报学校审定批准表彰。
六、评选工作注意事项
1.要严格坚持标准。评优表彰工作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,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标准和条件组织实施,认真统计各种相关数据,用数据说明成绩,用依据支撑结论,切实把好质量关,真正树立学习榜样,起到典范的激励作用。对于上报的先进名单,经审查不符合评选条件的直接取消,不再补名额。
2.要充分发扬民主。“三好学生”的提名人选要经所在班级按条件充分讨论初选产出。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先进班集体”的提名要广泛征求任课教师、学生会干部和学生代表的意见。
3.做好思想教育工作。各学院和班级要通过评优工作,对学生进行一次勤学守纪教育,引导学生奋发向上、积极争先创优。要组织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开展学习、宣传演讲活动,把我校的学风建设推向一个新的阶段。
七、各学院请在2014年11月24日前将登记表报到学工处。
附表:2013—2014学年度“优秀班主任”、“优秀团员”、“优秀团干部”、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先进班集体”、“文明宿舍”推荐审批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