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等学校的大学生、研究生,应当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,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;应当热心于改革和开放,有艰苦奋斗的精神,走与工农群众相结合的道路,努力为人民服务,为实现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而献身;应当自觉地遵守宪法、法律,严格遵守校纪校规,增强法制观念,有良好品德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,做无产阶级革命事业的接班人。在日常生活中须自觉遵守以下行为准则。
1、维护祖国的利益。不得参与任何有损祖国尊严和荣誉、违背四项基本原则、危害社会主义秩序的活动,反对破坏安定团结的行为。
2、遵守宪法和国家的各项法律规定,努力作维护民主和法制的典范,反对无政府主义。
3、维护各民族的平等、团结、互助关系。尊重不同民族的风俗和宗教信仰,反对损害民族团结的行为。
4、坚持社会主义、集体主义。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、集体利益;同学之间团结友爱,互相学习,互相帮助,关心集体,反对极端个人主义。
5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。说话要有事实根据,办事力求从实际出发;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。
6、热爱劳动,积极参加社会实践。积极参加公益活动、生产劳动和勤工俭学活动,虚心向工人、农民学习。
7、发扬艰苦奋斗精神。勤俭节约;不浪费水、电、粮食;不向学校和家庭提出超越实际可能的生活要求。
8、主义个人品德修养。服饰整洁,讲究卫生;诚实守信,谦虚谨慎;说话和气,待人有礼;男女交往,举止得体;尊敬师长,尊重他人;敬老爱幼,乐于助人;勇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。
9、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健康的文化生活,增进身心健康。
10、勤奋学习,刻苦尊严。努力完成各项学习任务,树立优良学风。
11、维护教学秩序。遵守学习纪律,考试不作弊。
12、维护公共秩序。遵守公共场所的有关规定,不扰乱秩序,不起哄;遵守学校校园管理制度,不打架斗殴,不赌博,不酗酒,不关看、传播反动、淫秽书刊和音响制品;不在禁烟区吸烟。